2009年3月20日 星期五

從歐洲議會禁稱“小姐”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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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歐洲議會禁稱“小姐”說起_國際頻道_新華網: "據說,這項名為“中性語言”的新規則,除了規定應該稱呼女性全名,還要對一係列體現性別傾向的常用詞匯“動刀”。比如因為“men、man”有男性意涵,不夠中性,因此連帶“sportsman(運動員)”、“policeman(警察)”、“fireman(消防員)”這類字眼,也在禁用之例,甚至在表達“人造”時,也要用“synthetic”或“artificial”來代替“man-made”。

說實話,禁稱“Miss”和“Mrs”倒是可以理解。因為這兩個稱呼體現婚姻狀態。結不結婚是自己的事,不需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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