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

創新(innovation) vs. 發明(invention)

創新及創造性破壞──經濟學大師熊彼得: "創新和發明是有區別的,兩者不可混為一談。發明是:本來沒有,從無變有。比方說愛迪生是發明大王,一生發明無數,他發明的電燈取代了柴油燈或蠟燭,造福人群。創新是:現已存在,再加上新的創意,使它更好、更有利潤。例如在現有的產品製程中研發出改善的方法,縮短製程、降低成本、增進品質,這種高品質低價位的新產品,以其物美價廉的差異性,在市場上暢銷是必然的,這就是創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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