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

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共同基金;開放型投資基金(open-end fund; open-end mutual fund)

* 共同基金(mutual fund)一詞是指開放式基金。 一種投資公司或共同基金, 開放給投資人隨時買進和贖回受益憑證發行單位數沒有限制。投資人投入資金時發行新的受益憑證,投資人撤回資金時則贖還受益憑證,也就是不斷銷售或贖回本身的單位,以滿足投資人的需求。不論買進或贖回,都直接與基金公司交易。許多開放式基金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或債券。

不同於封閉式基金;封閉型基金(closed-end fund)。封閉式基金的受益憑證數量固定,掛牌上市,投資人必須在交易所進行買賣。

參考資料來源:
* 一投資基金可直接以其淨值或市場價格出售或買回其股票之投資基金。封閉型與開放型受益憑證:依基金發行方式的不同,受益憑證可分為開 放型 (open-end type) 與封閉型 (closed-end type) 受益憑證等二種。封閉型受益憑證在上市之前的公開承銷不採取抽籤方式,而由投資人直接到基金經理公司或代銷機構洽購,而且封閉型受益憑證在台灣證交所上市 後,雖然經理公司仍然每天公佈基金的淨資產價值 (net asset value, 簡稱NAV) ,但投資人則須按證券集中市場上的行情買賣受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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