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9日 星期六

新興市場(emerging markets)

* 許多人推崇為世界最精明的投資專家之一、頂尖的新興市場基金經理人,並且贏得無數讚譽和全球投資人肯定的馬克‧莫比爾斯(Mark Mobius)在他寫的《Mutual Fund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Core Concepts》一書中明白表示,「新興市場」的定義言人人殊,不過他也指出,最常用的定義是:
世界銀行(World Bank)根據平均每人所得(per capita income)數字,歸類為「中低所得」的所有國家。
莫比爾斯進一步表示,一般來說,一年平均每人所得低於約一萬美元的國家,屬於新興市場。但是, 當然也有一些不同尋常的例子存在,例如香港。莫比爾斯說,香港常被認為「已開發」,擁有世界上十分重要的一個證券交易所,卻因為1997年主權移交,成為中國的一部 分,而被納入「新興」類別。

另外,莫比爾斯說,在新加坡證交所上市的公司,最大一部分的獲利、盈餘或營運活動,往往來自印尼、中國和泰國等新興國家。因此,在基金管理的目的 上,這個城市國家也常被列為新興市場。

莫比爾斯用更明確的方式表示,目前的新興市場國家包括:所有的拉丁美洲國家、所有的非洲國家、所有的東歐國家、俄羅斯和前蘇聯,以及日本、澳洲和紐西蘭除外的所有亞洲國家。(註:澳洲和紐西蘭不屬於亞洲,而是大洋洲國家。)(《Mutual Fund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Core Concepts》一書內容,請參考博客來網路書店的中文介紹Amazon.com網路書店的英文介紹。)


相關字詞:金磚四國股票市場;金磚四國股市(BRIC: stock markets)
中國股市;中国股市(China: stock market)印度股市(India: stock markets)

新興市場相關新聞報導: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