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7日 星期日

種族滅絕罪行(genocide)

中央廣播電台_新聞: " 種族滅絕(genocide)是指人為的、有系統的、有計劃的對一個民族或一些民族滅絕性的屠殺。種族滅絕genocide這個字,源自希臘字根genos,代表「人」,字尾cide則來自拉丁字根caedere,意指「殺戮」,genocide被定義為「意在整個或部分摧毀一個民族、種族、人種或宗教團體的故意犯行」。

  這個字是在1944年,由逃往美國避難的猶太裔波蘭人萊姆金所提出,形容納粹德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大屠殺猶太人的罪行。經由萊姆金努力不懈的奔走,1948年12月9日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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